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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六次理事(扩大)会议纪要
作者:中国旧货报 点击: 时间:2006-5-17 9:46:49 来源:中国旧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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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旧货业协会二届六次理事(扩大)会议于2006年4月8日至10日在浙江杭州召开。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陈素红处长、吴淑萍处长,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廉旭处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执法督查司贾俊红处长,浙江省经贸委王昌友主任到会并讲话。中国旧货业协会杨殿宗会长、师宝华、王凌云、徐鹏、覃业竣、张德民、段东炎副会长出席了会议。浙江、山东、陕西等省商务主管部门的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覃业竣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杨殿宗会长的工作报告;听取了浙江省旧货流通协会汤继水会长的经验介绍;讨论了《旧货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2)》;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旧货品质鉴定〉标准宣传工作的意见》、第二批旧货经营管理咨询师名单、2005年全国旧货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关于成立维权事务部及地区性维权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议一致同意增补深圳市深通宝贸易有限公司为常务理事,增补深圳通天地旧手机通讯市场有限公司为理事单位。
    会议认为杨殿宗会长在工作报告中对协会近一年所做的工作给予的评价是中肯、准确的,对今后工作的设想是切合实际的。会议希望协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完善行业自律、特别是对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加强政策法规和标准化的建设、特别是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为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会议认为,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陈素红处长、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廉旭处长和国家质监总局执法督查司贾俊红处长的讲话十分重要,对于今后的工作有指导意义,应印发各会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
    会议认为出台新的《旧货流通管理办法》已经迫在眉睫,老的《旧货流通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希望协会积极配合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促进新的《旧货流通管理办法》早日出台,为旧货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法律保障。
    会议充分肯定了协会在推动标准化建设方面的工作。会议认为对《旧货品质鉴定》标准的宣传是每个会员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通过宣传标准的活动,一方面可以在更广泛的层面上扩大标准的认知度;另一方面也可以拓展本单位的知名度的同时提升旧货行业的整体形象。会议要求每个会员单位都要在自身所在地区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利用好一切有利条件,通过当地新闻媒体来宣传标准的内容和作用。
    会议认为成立维权事务部及地区性维权中心非常必要,一定要精心组织和落实好各项工作。希望维权事务部及地区性维权中心能真正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协调、调解业内纠纷,给权利受侵害的会员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会议对浙江省旧货流通协会所作的工作表示赞许,认为他们组织起来以后,从摸清底数、沟通信息、人员培训入手的做法是值得学习、借鉴的。会议号召各会员单位要充分重视地方性协会的作用,通过成立地方性协会的办法把当地的旧货经营者组织起来,以实现行业的自律和自保,提高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旧货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形象。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几年旧货行业的形势和市场格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何树立旧货行业的新形象,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是每个会员单位共同关心的问题。因此,会议要求各理事单位要带头做好各项工作,加强自律,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以带动全行业的发展,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crg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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