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颁布20周年研讨会的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1998年,原国内贸易部、公安部联合颁布了《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推动《办法》的修订和完善,充分发挥旧货行业在循环经济、共享经济、绿色消费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树立旧货行业的良好的社会形象,我会定于3月23日召开《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颁布20周年研讨会。在此,我们诚邀您出席“《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颁布20周年研讨会”,共同打造旧货行业的美好未来!
一、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3月22日
会议时间:3月23日13:30—18:00
报到和会议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开元凤鸣山庄酒店(枣庄市薛城区龟山环路1号)。
二、主要内容
研讨《办法》对旧货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提出对《办法》修订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会人员
1、邀请相关部委的领导;
2、从事旧货(二手)及闲置、积压物品收购(回收)、销售、再制造、服务及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其他要求
1、会议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往返交通及考察期间费用自理。考察期间费用1200元/人。
2、有需求在会上发言的单位,请提前联系协会秘书处。发言请控制在10分钟以内,并形成书面材料。
五、联系人
张利强 电话/传真:010-68392276、15810617064
张桂梅 电话/传真:010-68392239、13683005188
王燕玮 电话:010-68392211、13641019657
电子邮箱:cn130038@126.com
请务必于3月19日下班前将参会回执传真、微信或发邮件到协会秘书处。
本次会议得到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
附件:报名回执表(请点击右上方“下载附件”进行文件下载。)
中国旧货业协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