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乌鲁木齐市场销售二手手机或维修手机不明码标价的,或将受到最高5000元的处罚,这是乌市物价部门首次介入二手手机和维修定价。
22日,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联合首府工商部门召集二手手机市场开办方,召开了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
9月5日前,二手手机销售时,各手机交易市场及相关经营门店在销售二手手机和提供服务时,明码标价需要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货签到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
其中,商品标价签应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明确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同时,从事手机维修服务的经营者,需公开明示维修服务的价格以及相关内容。
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周宁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责令整改,没收非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利用虚假或使用误导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参与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质检、公安、城管委等部门还将针对各自的职能整治和规范二手手机市场和手机维修市场,街边无手续回收和销售二手手机的摊贩将被逐步取缔。
据乌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数据显示,2013年1月1日至8月22日,该中心共接到手机类投诉693个,其中主要投诉内容就包括手机维修费用不透明、多次维修仍存在问题等。(《乌鲁木齐晚报》唐红梅)